为有效防控煤炭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一步强化散煤复燃监督检查,严防散煤复燃,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清洁过冬。
具体措施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和包联制度。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完善县、乡、村三级散煤复燃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健全网格监管队伍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县市区级(一级)网格长,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担任乡(镇、街道)级(二级)网格长,村支部书记担任村级(三级)网格长。每个村级网格均设置3名以上专职网格员,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0名以上专职网格巡查员。
完善干部包联制度
每名县(市、区)领导包联一个乡(镇、街道),做到乡(镇、街道)县(市、区)领导包联全覆盖;乡(镇、街道)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制度,做到村(三级网格)乡(镇、街道) 领导干部包联全覆盖。
二是实行多维监管,提升防控效能
进一步强化、运用现有的防控体系,严防散煤复燃。
提升监控系统功能
综合评估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监控散煤复燃“冒烟”效能,进一步优化系统运行,确保实现“全天候、不间断”有效监控散煤复燃。
加大无人机飞检力度
对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未覆盖的村庄定期巡回飞检,通过与视频监管系统的有机补充,实现对散煤复燃的无缝隙、全覆盖监管。
严格落实人员巡查制度
统筹各级网格员队伍,加强巡查检查。村级(三级)网格员每天对本级网格坚持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乡(镇、街道)包联干部坚持日调度,不定时开展排查检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驻村帮扶。
三是明确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追究
全市建立“发现、处置、报告、通报、问责”全链条工作机制。各级网格巡查发现散煤复燃问题,第一时间向网格长报告,各级网格长及时安排处置,切实消除散煤复燃。同时,各县(市、区)加大对乡(镇、街道)、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对督查巡查发现的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散煤复燃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等问题线索要责成专门机关梳理分析,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原标题:打赢蓝天保卫战丨我市多措并举加大散煤复燃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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