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00亿元、增加25亿元,进一步增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助支持城市。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37亿元、增加20亿元,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继续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保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源头防控、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阶段性减按15%税率征收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污染防治。
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加快建立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992.04亿元、增长12%,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安排170亿元、增长42.9%,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支持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
3.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循序渐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研究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推进绿色低碳产品采购。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
促进优化能源结构,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鼓励企业增储上产。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详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
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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