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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看到了“海上环卫”的巨大商机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5日 10:04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海上环卫,顾名思义,即在海上进行的环卫工作。一般情况下,以垃圾打捞及水域保洁为主,作业难度相较陆地上有所增加。
 
  “十三五”以来,在政策推动下,我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作为我国人海和谐共生重要实践区的渤海、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临近海域(下称“三大重点海域”),环境情况总体得到改善。不过,要注意的是,海洋生态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
 
  由此,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要求、重点任务等,推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几年,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机构测算,内陆水域及海岸线、城市水域等开启的环卫保洁市场,规模可达到千亿级。今年印发的《方案》,首先在攻坚范围上就有所拓展,从上一轮的渤海接续到三大重点海域、“2+24”沿海城市及其管理海域,要求到2025年水质较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海湾。
 
  且《方案》对此共部署了8个专项行动和2项重要举措,拿下重点海域治理这块“硬骨头”的决心可见一斑。具体来看,攻坚任务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陆海污染防治,包括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等。
 
  2.开展生态修复,包括加强区域珍贵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渔业资源养护等。
 
  3.加强风险防范,提升污染监测水平及突发事件应急监管能力。
 
  4.建设美丽海湾,坚持治理与监管并重,实施“一湾一策”,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海湾生态环境常态化监测监管等重要措施。
 
  其中,统筹陆海污染防治共涉及7个专项行动,无疑被放在了重要位置。
 
  通过《方案》的表述,结合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的解读,海上环卫市场的走向就已经很明朗了,一是入海口排放物处理,特别是总氮控制与削减设备需求有望扩张;二是周边城市水环境的治理,如雨污分流、管网升级改造等,以生活污水处理为主;三是养殖行业的尾水处理工作要再提提速;四是海洋生态修复,包括加强生态数据监管等。
 
  为筑牢海洋生态屏障,共享“海阔天空”,海上环卫工作的进程亟需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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