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气温回暖,扬尘污染不可小觑。扬尘是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主要分为土壤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包括煤炭、道路浮土、耕地土壤、裸露地面、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质。
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北省进一步展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2022年4月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全省县城及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此基础上,2022年4月2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重点扬尘污染源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重点扬尘污染源责任单位应主动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类重点扬尘污染源按要求加装视频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如实向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施工场地项目与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材料。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加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可对扬尘污染源头进行追溯,扬尘污染程度进行初步定量分析。这为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提供更加科学的技术支持。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使用对大气环境的整体改善和控制有很大的帮助。这也将为政府部门制定治理工作的方向和方案提供数据服务和实时决策调整依据, 避免盲目全面的环境保护问题,合理、有计划地进行环境治理和改善。
治标要治本,防治污染要找到源头。此次河北省紧盯扬尘污染源,实时关注扬尘污染源情况,努力让扬尘不再“张扬”,还居民一片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相关资料下载:
河北省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
河北省重点扬尘污染源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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