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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必须安装光伏发电设施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2年5月9日 10:05    作者:    文章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2022年5月7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开了关于《如何推进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和《如何推进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答复。
 
如何推进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一是全面落实新建建筑光伏发电建设要求。
 
  单体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业建筑、单体屋顶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公共建筑,除建筑屋顶规划设计有特殊用途外,应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鼓励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类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必须在项目设计、施工时,按照可利用面积应建尽建的原则,同步建设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否则不予审批和竣工验收。
 
  二是大力推进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
 
  鼓励和引导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利用或改造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应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率先垂范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有哪些财政补贴政策?
 
  1.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的产品,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补贴。
 
  2.为满足光伏发电安装条件,对既有建筑屋顶进行加固改造的,按加固改造费用的1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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