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为目标,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压实整改责任。
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共交办定远县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89个,定远县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对照信访件整改和交办问题验收销号标准,坚定不移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紧盯整改时限,加快整改进度,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销号163个,剩余26个未整改完成问题按序时进度整改销号,整改工作达到省、市整改办进度。
加强监管力度。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三查一治”攻坚年、三查一治”春季攻势、“治农村污水 促生态振兴”、“坚守断面保碧水”2022年春季攻坚等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运用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印发《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定远县公安局联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强化跟踪督办。
县环委办会同县委督查考核办,加大对问题整改督查督办、调度通报力度,对未完成整改的突出环境问题,每周制作工作简报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制作PPT在县委常委会通报工作进展,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原标题:滁州市定远县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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