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要求,日前,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合肥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扩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途径。
强化危险废物管理。2021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2.47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7.34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为20.89万吨、自行处置利用量0.49万吨、贮存量1.29万吨。全市共有24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总核准经营规模74.215万吨/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15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做好生活垃圾处理。2021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5.4万吨,其中餐厨垃圾12.1万吨。全市共建成居民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点4311座,共有垃圾焚烧处理厂6座,总处理能力为346.75万吨/年,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处理设施3座。全部垃圾填埋场已于2021年4月全部封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推进建筑垃圾处置。2021年,全市共处置建筑垃圾6290万吨,其中工程渣土5961万吨,拆迁拆除、装修垃圾329万吨,主要通过土地回填再利用、分拣后资源化处理、填埋等方式进行消纳处置。全市共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座,合计资源化利用能力100万吨/年。
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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