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7日 17:01    作者:    文章来源:池州市局信息中心

  根据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和科技部、公安部等11个相关部门共14家单位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2022年以来立案查处的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组织筛查,查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并邀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进行现场鉴定评估,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5月份邀请了安徽国祯环境修复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对14起行政处罚案件线索进行实地踏勘,筛查出3起案件线索并启动索赔,围绕生态环境损害是否存在、受损范围、受损程度、是否有相对明确的赔偿义务人等问题及时进行损害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监测报告等资料。目前1起案件线索正在形成调查结论,根据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情况,采用委托专家评估的方式,出具专家意见;2起案件线索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织开展鉴定评估。
 
  下一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落实《规定》明确的案件线索筛查、索赔启动、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索赔磋商、司法确认、赔偿诉讼、修复效果评估等重点环节,认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同时通过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向企业普及制度,讲解政策法规,强化企业“生态环境损害必须赔偿担责”的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主动守法。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法治轨道上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真正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到实处。
 
  原标题: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