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推广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典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生态环境部等10家单位组成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开展了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在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五个领域评选出4个中华环境奖获奖单位(个人)和18个中华环境优秀奖获奖单位(个人)。
现将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获奖单位(个人)的公告(见附件)印发给你们,感谢对中华环境奖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张瑞、刘宇盈
联系电话:(010)67112884
附件: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获奖单位(个人)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室)、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相关资料下载: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获奖单位(个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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