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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0亿,河南新乡拟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及10MW光伏发电项目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8日 18:08    作者:中国环联公众号    文章来源:中国环联公众号

环评文件显示,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辉县市人民政府、卫辉市人民政府结合城镇规划调整和环保规划需要,计划实施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和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退城迁建工程,将以上两家企业退城异地迁建至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一条5500t/d协同处置10万吨垃圾发电飞灰的绿色化、智能化、节能环保型熟料生产线,以解决新乡市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理难的问题。项目由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建设地点位于辉县市高庄乡火岔沟村东880米。

将异地迁建的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始建于1975年,位于辉县市孟庄镇孟坟村,于2009年2月份建成投产。现有一条批复产能2500t/d的熟料生产线;(2)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始建于2004年,位于卫辉市铁西区工业园区,于2007年建成投产。现有一条批复产能5000t/d(实际产能3000t/d)。

垃圾焚烧过程中大部分重金属和二噁英被烟气净化系统截留而富集于飞灰中,因而飞灰是环境中重金属和二噁英的重要“汇”;飞灰中氯、硫、钾、钠等挥发性元素含量较高,对其处理和利用影响较大,特别是由于含铝塑料和食盐含量较高的厨余垃圾入炉焚烧,导致我国飞灰的氯元素含量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大大增加了飞灰处理与利用的难度。《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将焚烧飞灰列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废物代码702-002-18,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根据现有飞灰基础成分的调查,构成飞灰的主要元素包括Si、Ca、Al、Fe、Na等,与水泥成分相似,可作为部分水泥替代原料,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够同时实现飞灰的无害化与资源化,既节约了飞灰处理能耗,又减少了水泥原料消耗;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具有处理能力大、二噁英等有害物质处理彻底、固化重金属等优势。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飞灰直接进入水泥窑中,其污染物尤其氯带来的生产过程与产品的质量控制与污染控制问题依然会限制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的产能。基于此因素,在广泛研究和应用的基础上,《2017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中把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技术列入相关推荐技术,该技术特点为“集成飞灰逆流漂洗、气流烘干、水泥窑高温煅烧以及洗灰水多级过滤、蒸发结晶等关键技术,实现焚烧飞灰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因此该项目在结合上述技术特点和水泥窑特点的基础上,计划先将飞灰通过水洗最大程度脱除氯,然后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辉县市高庄乡火岔沟村,辉县静脉产业园北侧,将利用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00t/d熟料线关停后旧址进行建设,不新增厂区占地。根据现场勘查,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00t/d熟料线已拆除完毕,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

项目特点:

(1)本工程属于退城异地迁建技改项目,拟新建1条5500t/d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替代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一条2500t/d熟料生产线和河南世纪新峰水泥有限公司一条30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采用第二代智能化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窑尾带双系列六级低压损旋风预热器和TDF分解炉,水泥熟料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较高,能耗、电耗更低,采取严格的废气治理措施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也相应减少。同时项目协同处置10万吨垃圾发电飞灰,可有效消纳区域产生的垃圾焚烧飞灰。

(2)项目产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垃圾发电飞灰料仓、飞灰烘干、原煤预均化库、辅料预均化库、原料配料站、生料均化库、煤磨机、煤磨仓等物料转运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颗粒物)、飞灰水洗废气(NH3)、窑头废气(颗粒物)和焚烧飞灰协同处置过程中窑尾废气(颗粒物、SO2、NOx、NH3、HCl、HF、重金属、二噁英类等),采用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本身不新增熟料产能,主要污染物满足区域替代需求,有利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3)项目生活污水产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泥熟料生产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余热发电系统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污水等。水泥熟料生产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余热发电系统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污水经废水处理站采用沉淀、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剩余部分用于厂区堆场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可实现废水零排放。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具有建设可行性。

爱企查平台显示,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03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火岔沟村南880米,法定代表人为王瑞林,注册资金2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 | 辉县人民政府网、环卫科技网
编辑 | 匡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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