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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持续完善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7年3月3日 12:26    作者:台海网 刘彦玫     文章来源:

来源:台海网 刘彦玫

台海网2月28日讯 据海峡经济网报道 今年我市要在岛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岛外各区也都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那么厦门的环卫基础设施准备好了吗?记者昨日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座垃圾分类分拣厂、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具备了一定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能力。这些环卫设施非常“渴望”经过分类后的“垃圾细粮”,因此市民家中的分类行动不仅不是无用功,还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厦门的垃圾分类末端配套处理设施持续完善,已具备一定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能力。特别是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东部(翔安) 垃圾焚烧发电厂、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焚烧垃圾量达1600吨。

市市政园林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三座已经投用的垃圾焚烧厂烧的垃圾都是没有经过分类的原生垃圾,成分复杂,含水量大,不利于燃烧。他说,垃圾的含水量达到了50%至60%,这些水分会大量消耗焚烧处理系统的热量。

目前经过焚烧后的炉渣量约为垃圾量的23%,如果前端分类工作做得好的话,炉渣量可以降到垃圾量的10%左右。最关键的是,成分复杂的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增加了烟气处理的成本。

位于后坑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每天能够处理约640吨的生活垃圾,而处理厂有三分之二的作业成本都耗在了垃圾分拣环节。“原生垃圾中的有机质大约占了60%,上了生产线后有机质中又只有60%能够利用,如果居民在家中实施了有效的垃圾分类,那么我们就能够大幅降低生产成本,而且垃圾的利用率可以翻番,最后生产出来的有机肥品质也会更高”,处理厂的负责人说。

据了解,我市正在进行东、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二期建设。根据计划,今年我市还要再建成1座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两座大件垃圾处理厂,具备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末端处理硬件条件。

垃圾分类怎么分?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厨余垃圾:指居民在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主要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有害垃圾: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日用化学品等。

●其他垃圾:指除去以上三种垃圾外的其他所有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以及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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