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卫科技网报道了浙江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1万吨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至四川省叙永县处理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万吨危险废弃物跨省转移
10月23日,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出情况的公示》,公示中显示,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772-002-18)10000吨,至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转移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环卫科技网就此公示做了相关报道,报道中指出,根据百度地图显示,从嘉兴市到叙永县,需跨越浙江、安徽、湖北、重庆、四川五省市,相距近两千公里,高速过路费近千元。

当地解释:“已饱和”
报道发出后,引起多家媒体广泛关注。10月26日,澎湃新闻采访浙江嘉兴环保局相关人士,“因为我们省内和周边找不到处理的地方,处理能力饱和了。”该人士解释说,企业的申请是无奈之举。
对于为何要将万吨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费时费力送往两千多公里外的四川叙永处理,上述人士表示,位于嘉兴海宁的填埋场已经饱和并暂时关闭,只能去外地处理。
“实际上我们也不想,成本会高得多。我们也是提倡省内优先,省内找不到了就只能去外省了,这样还需要去和外省省级环保厅去协调。”嘉兴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说,具体成本增加多少其并不清楚,但固体废物处理能力饱和已是多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10月26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电话未能接通。
拟接受这批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的四川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当地尚有一定的处理能力空余,但同时这种固体废物跨省转入的行为需要省环保厅审批,当前公司开展的此类跨省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并不多。
“省环保厅审批,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需要依法依规办理。我们还是以叙永周边的垃圾处理为主。”该工作人员表示。
多次跨省转移申请
嘉兴市处理能力是否饱和并未可知,但是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废物申请并非第一次。据嘉兴市环保局网站公示,3月27日,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垃圾焚烧飞灰(772-002-18)5万吨,至安庆吉港白鳍豚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
8月23日,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垃圾焚烧飞灰(772-002-18)5000吨,至南宁武鸣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

叙永县发文:“我们不同意”
环卫科技网就此事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叙永县当地居民就此事在一些媒体平台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

10月27日,叙永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出情况的公示’的情况说明》,在网络转发。据文中所述: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一事,尚处于企业单方申请阶段,按照程序需经批准,目前未获批复同意。经核实,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无处置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的能力。叙永县不同意接收浙江嘉兴拟转运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

飞灰送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到底行不行?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是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截留捕集的细颗粒物,富含汞、铅、铬等重金属、盐类和二噁英类,因此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列为危险废弃物。
目前飞灰的主要处置方式有三种,一是使用水泥固化、药剂稳定化后进行填埋处理;二是经1200℃~1400℃高温熔融为玻璃态,将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封存在玻璃体内,最终产物可作为高品质建筑装饰材料使用;三是经预处理脱除氯盐后再送入水泥窑协同处置,最终使飞灰成为常用建筑材料——水泥的一部分。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主要处置方式
其中固化稳定化后进行规范的填埋处置是我国和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飞灰处理技术。
该技术基于固化稳定化提供的废物屏障、填埋场提供的工程屏障和良好选址提供的地质屏障,形成“多重屏障”,以切断重金属和二噁英的暴露途径,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的目标。
目前在我国的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置过程中,应用最多的是水泥固化、药剂稳定化技术。
水泥固化技术成熟,机理清晰,操作简单,是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飞灰固化稳定化方法。但是,我国飞灰处理多采用药剂稳定化后进入卫生填埋场分区填埋方法,一方面是因为水泥固化增容比较大,增加了后续填埋处置成本,而药剂稳定化的增容比很小;二是水泥固化后,某些重金属的浸出测试难以达到卫生填埋场的入场要求,而药剂稳定化,特别是螯合稳定化可以显著降低特定重金属的浸出浓度。
既然飞灰的固化稳定化技术已经非常成熟,那么国家政策是否允许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呢?
我们再回头翻一翻文首提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修订的《名录》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也是《豁免清单》中成员之一。当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场标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接收飞灰的填埋场亦无须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那么飞灰究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呢?在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已有明确规定。
“GB16889标准”第6.3条,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含水率小于30%;
(2)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
(3)按照工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

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
只有当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飞灰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专家观点
徐海云: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困境需要反思有关政策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徐海云通过新浪博客对此事发表了评论。徐海云认为,嘉兴万吨垃圾焚烧飞灰拟运四川处理明显是荒唐的,因为无论是日本、新加坡,还是中国澳门、台湾,飞灰都是就近填埋处理。但为什么会发生?需要反思飞灰处理政策。实际上,飞灰定义为危险废物,特征污染物究竟是什么,是二噁英?还是重金属?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模糊不清。如果是二噁英,那么现有的处理方式实际无能为力;如果是重金属,实际浓度比很多受污染的农田还低。垃圾焚烧飞灰特性究竟如何认定?需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从私利出发,即便是为了私利也应该把私利放在桌面上。有人为了反对垃圾焚烧,故意要把飞灰描述得可怕;也有人为了从中掘金,又把资源化大旗高举。人要被尿憋死,问题出在哪里?
本次浙江嘉兴万吨垃圾焚烧飞灰拟跨省转运处理事件,环卫科技网还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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