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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一个小时,89件群众举报件下达地方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6日 17:11    作者:文雯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11月5日17时,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组移交督察组受理的首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89件,其中重点案件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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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1月4日10点23分接到第一个举报电话开始,截至11月5日12点,督察组共接到群众来电举报110件,其中与生态环境有关的举报89件(重复举报11件),来信举报6件。

  89件有效举报中,共涉及全省14个地市,其中沈阳市21件,占23.6%;大连市12件,占13.5%;鞍山市14件,占15.7%。从污染类型看,大气、水、土壤污染类的举报较为集中,分别为39件、26件、22件。

  督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辽宁省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转办的生态环境举报投诉问题及时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

  据介绍,接到首批信访举报件后,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组,立即将这些举报件交办到辽宁省各地市。

  “只要一个小时,首批交办的89件群众举报件就会下达到辽宁省14个市。”这是记者跟随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相关负责人来到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组时了解到的情况。

  十几个工作人员正在房间里紧张地忙碌着,一个人负责一到两个市,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连夜下达到14个市。每个市接到举报件后,将立刻进行核实,并通过最新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系统,确认接收到相关举报件,并立即根据相关情况下达到相应的区县或者部门。

  7天内,接收举报件的城市必须将举报件的反馈情况上报到辽宁省,再汇总到督察组,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

  这套信息化系统是今年开展“回头看”投入使用的。相关举报件录入系统后,中央督察组可以随时调阅相关信息,确保数据透明、真实准确,改变了以往使用传真等方式下达举报件的各种弊端,也大大提高了督察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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