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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公布年内第五批资质审查结果,又有4家资质注销

分类:行业热点 > 国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5:21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日,第五批资质(延续)审查结果公布,详情如下:

关于2018年第五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将2018年第五批资质(延续)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批准辽宁蓝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资质延续。

二、不予批准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资质延续,并注销资质。

审查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第一项中的机构请于6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单位证明,到我部行政审批大厅领取资质证书。第二项中的机构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将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寄)回我部行政审批大厅。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上述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同时作废。

上述机构不服本公告决定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审批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联系人:竹怀林

电话:(010)66556045

附件:2018年第五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审查结果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1月18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1月19日印发

附件:

2018年第五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审查结果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

    

申请事项

      

1

辽宁蓝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536

资质延续

批准资质延续,评价范围为采掘、交通运输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资质有效期自201885日至202284日。

2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1055

资质延续

因未有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不予批准资质延续;因资质有效期届满201867日),注销资质。

3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734

资质延续

因未有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不予批准资质延续;因资质有效期届满2018630日),注销资质。

4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872

资质延续

因未有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不予批准资质延续;因资质有效期届满(201853日),注销资质。

5

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3323

资质延续

因未有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不予批准资质延续;因资质有效期届满2018630日),注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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